转让成功后会颁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与原商标注册证共同作为权利凭证,该证明是所有权转移的法定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证明
✅ 《商标转让核准通知书》或《商标转让证明》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出具,是确认商标专用权正式转移的法定凭证,该文件会载明受让人名称、转让商标信息(注册号、类别等)、生效日期及双方当事人信息,此为最核心的权利归属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辅助性交易凭证(根据实际流程生成)
序号 | 文件名称 | 出具方 | 作用说明 |
---|---|---|---|
1 | 《商标转让申请书》原件 | 双方共同提交 | 记录转让意愿及基础信息,需加盖公章/签字确认 |
2 |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有) | 委托代理机构时签署 | 授权第三方办理手续的合法性证明 |
3 | 缴费收据 | 官方指定支付渠道 | 证明已缴纳官费(通常为电子回单形式) |
4 | 转让协议复印件 | 买卖双方自行拟定 | 约定价格、交付方式等商业条款的内部契约(非强制备案但建议留存备查) |
特殊场景补充材料
⚠️ 公证文书(非必需但推荐)
若涉及跨境交易或复杂权属争议时,部分案例会要求对转让行为进行公证,此时会产生《公证书》,由公证处对签署真实性、文件完整性予以背书,增强国际认可度。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只拿到《核准通知书》而没有其他文件怎么办?
👉 答:无需担心。《商标转让核准通知书》本身即代表官方认可的权利变更完成标志,其效力等同于最终证明,其他辅助文件主要用于追溯交易过程,不影响权利行使,建议将该通知书与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保存,作为主张权益的核心证据。
Q2: 为什么有时候看不到纸质版的证书?
👉 答:自2020年起,我国全面推行电子化服务,绝大多数情况下仅发放电子版《商标转让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系统下载带公章和二维码的PDF文档,该版本与纸质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确需纸质存档,可联系当地知识产权局打印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