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袜在商标分类中的核心类别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丝袜主要归属于第25类【服装鞋帽】,该类别涵盖以下具体分组: | 子类目编号 | 商品范围示例 | 是否包含丝袜? | |||| | 2501 | 衣物(如袜子、裤袜等) | ✅是 | | 2502 | 婴儿纺织用品 | ❌否 | | 2503 | 特种运动服装 | ❌否 |
📌 关键说明:普通连裤袜、长筒袜、短袜均属于2501类似群组,申请时需选择此细分项,若涉及功能性设计(如压力治疗袜),可能延伸至第5类药品或第10类医疗器械,但常规产品无需跨类。
延伸关联类别(视具体情况而定)
某些特殊场景下可能需要多维度布局:
1️⃣ 辅料成分创新
若宣称添加护肤成分(胶原蛋白/玻尿酸),则需同步注册:
→ 第3类【化妆品】(护肤品功能主张)
→ 第5类【药品】(疗效宣传时适用)
2️⃣ 智能穿戴设备集成
搭载温控芯片或健康监测系统的智能丝袜,应额外保护:
→ 第9类【电子设备】(传感器、电路模块部分)
→ 第42类【软件服务】(配套APP开发)
3️⃣ 高端奢侈品定位
使用贵金属纤维编织的品牌建议覆盖: → 第14类【珠宝首饰】(金属装饰件单独维权需求)
典型错误规避指南
常见误区 | 风险后果 | 正确做法 |
---|---|---|
仅注册图形商标忽略文字组合 | 被仿冒者打擦边球 | 采用“品牌名+行业词”组合注册(例:“柔云纺·丝袜”) |
忽视防御性注册 | 竞品推出近似包装导致混淆 | 核心品类外,布局关联类目如箱包配件(第18类)、家纺(第24类) |
未做全类检索直接申报 | 因存在相同近似商标遭驳回 | 提交前通过中国商标网进行45类全景排查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果我想开一家同时销售丝袜和美容精油的店铺,需要注册几个商标?
👉 答:至少需要两个独立商标,丝袜归第25类,美容精油属第3类化妆品,若强制用单一商标跨类使用,可能导致权利不稳定且难以通过审查,建议采用主副品牌策略(如主品牌A用于所有品类,各产品线设子品牌B/C)。
Q2:出口欧盟市场的丝袜是否需要在当地也获得商标保护?
👉 答:根据《马德里协定》,可通过WIPO国际注册指定欧盟成员国,但需注意两点:①欧盟内部仍须按各国法律执行;②清关时海关可能要求提供欧盟商标注册证明,推荐组合策略:中国基础注册+欧盟共同体商标(EUTM)+重点国家单国注册(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