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已授权专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不符合则宣告其无效
概念解析
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对该专利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这一程序旨在纠正错误的授权,确保专利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启动主体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作为无效宣告请求人,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对手、行业参与者、公共利益代表等,请求人无需与原专利申请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但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常见理由
类别 | 具体情形 |
---|---|
新颖性缺失 | 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已被公开发表或使用 |
创造性不足 | 相较于现有技术缺乏显著进步,属于显而易见的改进 |
实用性缺陷 | 无法在产业中制造或使用,未产生积极效果 |
说明书不完整 | 技术方案描述模糊,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 |
权利要求书超范围 | 要求保护的范围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 |
违反保密规定 | 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发明未经批准擅自公开 |
审理流程
- 形式审查:确认请求文件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及缴费情况;
- 合议组组建:由3名以上审查员组成合议庭负责案件审理;
- 双方陈述:给予请求人和专利权人答辩机会,可提交新证据;
- 口头审理(可选):必要时组织当面辩论;
- 作出决定:维持有效/部分无效/全部无效三种上文小编总结;
- 救济途径:对结果不服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法律后果
- 直接效果:被宣告无效的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停止侵权判定基础消失;
- 溯及力原则:已履行的许可合同、侵权赔偿等需重新评估;
- 公示作用:无效信息纳入全国信用系统,影响企业声誉。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提出专利无效宣告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A: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无效宣告请求费为3000元/件,若涉及复杂技术问题或多方当事人,可能产生附加费用,聘请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用另计。
Q2:正在诉讼中的专利能否被宣告无效?
A:可以,即使该专利处于侵权诉讼阶段,仍可并行启动无效程序,若最终被宣告无效,正在进行的侵权诉讼将因权利基础丧失而终止,已作出的判决也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