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研发创新并申请专利
这是最常见且核心的途径,个人、企业或科研机构基于自身的知识储备、技术能力和创造力,开展全新的研究开发工作,攻克技术难题,形成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方案、产品或方法等成果,然后按照专利局规定的流程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请求书、发明创造内容部分说明(如发明目的、技术方案详细描述、有益效果等)、权利要求书以及摘要附图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某科技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新能源电池的研发,成功开发出续航能力更强、充电速度更快的新型电池技术后申请发明专利。
职务发明创造由单位申请专利
当员工在执行本单位交付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这种情况下,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所有,单位可以决定是否申请以及如何申请相关专利,制药公司的研发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研发出一种新的药品合成工艺,该成果作为职务发明,由所在制药公司负责向专利部门申请专利保护。
途径类型 | 主体 | 适用场景示例 | 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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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发申请 | 个人/企业/科研机构 | 全新技术研发项目 | 原创性强,需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与申请流程 |
职务发明申请 | 员工所在单位 | 员工在职期间完成的工作任务相关成果 | 权利归属单位,单位主导专利申请事宜 |
委托开发申请 | 委托方 | 一方出资委托另一方开展特定课题研究 | 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成果按约定处理 |
合作开发申请 | 合作各方共同 | 多个主体联合攻关复杂技术难题 | 共享权益,需明确各方贡献与利益分配机制 |
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发并约定专利归属后申请
一些主体可能由于自身技术团队局限或其他原因,会委托专业的科研院校、其他企业的技术部门甚至自由职业的技术专家等进行特定技术课题的研究开发,在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专利的归属权,待开发出符合条件的技术成果后,由拥有申请权的一方依据约定去申请专利,一家传统制造企业委托高校的专业实验室为其研发自动化生产线的智能控制系统,并在合同里规定该系统相关的专利权归委托方所有,之后便由该制造企业申请专利。
合作研发共同申请专利
不同单位、团队之间为了整合优势资源、互补长短,往往会开展合作研发项目,各方共同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参与到同一个科研项目中,在取得发明创造成果时,根据事先达成的合作协议,以共同申请人的身份一起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共享该专利带来的权益,两家分别在材料科学和电子工程领域有专长的公司合作开发一种新型柔性显示材料及应用装置,双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相关专利。
受让取得已有的专利权
对于错过最佳自主研发时机或者希望快速获得某项专利技术的主体来说,可以通过合法的交易方式从原专利权人处受让获取专利权,这涉及到签订详细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等环节,完成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有原专利的各项权利,包括自己实施、许可他人使用、再转让等,新兴的创业公司为迅速切入市场,从成熟大型企业手中购买了一项与其业务紧密相关的实用型专利技术。
通过继承获得专利权
自然人作为专利权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继承该专利权中的财产性权益部分,从而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继承通常只是对专利财产利益的承接,像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性等义务也需要继续履行,著名科学家离世后,其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他名下的部分专利权益。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如果多人独立完成了相同的发明创造,都去申请专利的话,谁能最终获得授权呢? 答:在我国遵循“先申请原则”,即谁最先向专利局提交符合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就由谁获得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后面即使其他人也提出了同样的申请,只要晚于第一个申请人,就无法再获得授权了,所以及时申请很关键。
- 问:委托开发的成果没有约定专利归属时怎么办? 答:若委托开发合同未明确约定专利归属,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人(实际完成开发的一方),但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就清晰界定好专利相关的权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