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类(茶叶及相关制品)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未加工或精制的茶叶本身属于第30类,具体包括: | 子项编码 | 商品示例 | 备注 | |||| | C300029 | 茶(用茶叶制成的饮料原料) | 涵盖绿茶、红茶、乌龙茶等所有基础茶类 | | C300030 | 袋泡茶 | 包括独立包装的速溶茶产品 | | C300086 | 茶提取物 | 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浓缩物 |
此类别主要针对作为饮品原料销售的散装/封装茶叶,不涉及品牌运营服务。
延伸注册建议(跨类别保护策略)
为构建完整的品牌防护体系,建议同步申请以下关联类别:
✅ 第43类(餐饮服务)
- 适用场景:开设茶馆、提供堂饮服务时必需
- 典型项目:C430008“茶馆”、C430025“流动饮食供应”
- 战略意义:阻止他人使用相同标识经营实体门店
✅ 第35类(广告销售)
- 关键用途:电商平台入驻、连锁加盟招商、线上线下推广活动
- 核心项目:C350035“广告宣传”、C350071“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 风险规避:防止竞品通过分销渠道混淆消费者认知
🔧 其他补充类别
类别 | 相关性 | 典型场景举例 |
---|---|---|
第9类 | 智能饮水机/煮茶器等电器设备 | 生产带商标的物联网茶具套装 |
第16类 | 纸质包装盒、礼品袋 | 定制品牌专属的文创周边产品 |
第29类 | 添加茶叶成分的食品(如茶冻) | 开发跨界零食产品线时的布局需求 |
常见问题与解答(Q&A)
Q1:如果我只做线上卖预包装茶叶,是否只需要注册第30类?
答:不完全正确,虽然产品本体归第30类管辖,但若涉及网店运营(属于广告行为)、物流配送(商业管理),仍需通过第35类进行全方位保护,例如某网红品牌因未注册35类被仿冒者在电商平台开设同名店铺,导致流量分流和客诉率上升。
Q2:使用现有商标注册新式茶饮店(含现制奶茶),如何设计商标矩阵?
答:推荐组合方案:
- 主标:第30类(茶叶原料)+ 第43类(现制饮品服务)双类别注册
- 防御性注册:第32类(非酒精饮料)、第39类(配送服务)、第44类(厨房设备租赁)形成业务闭环,典型案例:“喜茶”除核心品类外,还布局了食品加工机械(第7类)、员工制服(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