酵素属于第5类,涵盖药用制剂、膳食补充剂等。
核心分类归属
根据现有信息,商标“酵素”通常注册在第5类,该类别主要涉及以下商品范围:
-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
- 医用卫生制剂;
- 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及物质(包括人用与动物用的膳食补充剂);
- 其他相关产品如膏药、绷敷材料、牙科填料等。 这一分类依据在于酵素产品多以功能性食品、保健品或医疗辅助用品的形式存在,例如用于调节肠道健康、增强免疫力的酵素粉即被明确归入此类。
类目编号 | 示例 | 典型应用场景 |
---|---|---|
第5类 | 膳食补充剂、医用营养品 | 酵素粉作为肠道调理的健康食品 |
药用制剂、卫生消毒产品 | 含酵素成分的药物或消毒剂 |
特殊情况说明
若某些酵素产品侧重于美容护肤领域(如外用面膜),则可能跨至第3类(化妆品类);若作为饮料销售,则需考虑第32类(无酒精饮品),但主流的功能性酵素制品仍以第5类为核心注册方向。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为什么酵素商标不直接归入食品类目(如第29/30类)?
A: 因为多数酵素产品并非普通食品,而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膳食补充剂或医用营养品,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这类产品更符合第5类的“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人用膳食补充剂”等子项定义,强调其功能性而非单纯食用属性,宣称可改善消化系统的酵素粉即属于此类监管范畴。
Q2: 如果企业同时生产酵素饮料和酵素保健品,是否需要多类别注册?
A: 是的,不同形态的产品需对应不同商标类别:饮料应注册第32类(无酒精饮料),而固体冲剂型保健品仍需保留第5类注册,这种策略既能全面保护品牌权益,也避免因跨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