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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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类(教育娱乐)
- 适用场景:涉及街舞培训、课程安排、表演组织等服务。“4101小类”包含学校(教育)、培训;“4102小类”涵盖安排和组织培训班、音乐会及戏剧演出等活动;
- 典型项目:提供录影棚服务、教育培训用录像带制作、电影放映等与舞蹈教学相关的配套服务也归入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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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类(广告销售)
- 适用场景:侧重商业运营层面,如推广街舞品牌、代理招商或管理连锁机构,具体包括广告宣传、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
- 延伸用途:若业务拓展至线上线下结合的商业模式(如线上预约课程+线下门店),该类别可覆盖更全面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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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潜在关联类别
- 第28类(健身器材):若有生产或销售与街舞相关的运动器械(如专用踏板、阻力带),则需注册此类别,某企业曾将“街舞”商标注册在第28类的健身器材项下;
- 第25类(服装鞋帽):当推出带有街舞元素的服饰系列时(如T恤、运动鞋),需通过该类别保护品牌标识,典型案例包括优酷公司注册的“这就是街舞”商标即属于第25类。
以下是关于上述内容的表格小编总结: | 商标类别 | 核心应用场景 | 示例商品/服务 | 关联业务类型 | ||||| | 第41类 | 教育培训、表演组织 | 培训课程、录影棚租赁、演出策划 | 舞蹈工作室、培训机构 | | 第35类 | 广告营销、商业管理 | 品牌推广、加盟代理、电商平台运营 | 连锁品牌运营方 | | 第28类 | 运动器材生产销售 | 健身设备、训练辅助工具 | 器材制造商 | | 第25类 | 服装鞋帽设计与销售 | 潮流服饰、功能性舞鞋 | 时尚品牌跨界合作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同一主体能否同时注册多个类别的“街舞”商标?
A:可以,根据业务范围的不同,建议在核心类别(如第41类用于培训)基础上,扩展至相关领域(如第35类用于招商广告),形成跨类别的品牌保护体系,一家街舞俱乐部若计划开展线上课程并售卖周边商品,则需覆盖第41类(课程服务)、第35类(平台运营)及第25类(周边产品)。
Q2:如何选择最适合自身业务的主类别?
A:优先匹配主营业务内容——以教学为主的机构应首选第41类;侧重商业化运营的企业则以第35类为核心;若涉及产品设计制造,则需考虑第28类或第25类,可通过组合注册策略实现全方位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