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属于第18类,该类别主要包括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箱包、伞
核心类别归属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雨伞的核心注册类别为第25类,该类别涵盖“服装鞋帽及箱包;纺织品、布料及其替代品”,具体包括:
- 2508小组:伞、遮阳伞、雨披等防雨器具;
- 关联子项:如折叠伞、自动伞、晴雨两用伞均属此列。
📌 关键依据:此类商品直接以物理形态用于个人防护(遮雨/防晒),符合第25类对实用功能型日用品的定义。
扩展保护策略(多类布局建议)
潜在关联类别 | 适用场景与目的 | 典型商品示例 |
---|---|---|
第9类 | 含电子装置的功能伞(如LED照明、太阳能充电) | 带USB接口的智能雨伞 |
第18类 | 便携收纳包或套具设计 | 专用伞套、旅行收纳袋 |
第35类 | 零售连锁经营或电商平台销售服务 | 线下门店招牌、线上店铺名称授权 |
第43类 | 提供租赁、维修等附加服务 | 共享雨伞柜、清洗保养工作室 |
💡 实操提示:若产品具备跨界创新属性(例:测温感应变色伞盖),需同步登记对应技术领域的专利+商标双轨保护。
常见误区澄清
❌ 错误认知:“所有与‘雨’相关的都归同一类”?
✅ 正确逻辑:商标分类基于商品本质而非使用场景。
- “汽车雨刷”属第12类交通工具配件;
- “建筑防水布”归第19类建筑材料;
- 仅手持式个人防护用具才落入第25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想注册一款带有紫外线监测功能的智能雨伞,应该选择哪些类别?
A: 主类别仍为第25类(基础功能),同时需增选第9类(电子设备模块)、第42类(软件开发及数据分析服务),这种组合可全面覆盖硬件+算法的双重属性。
Q2: 我的伞品牌计划推出联名款盲盒包装,是否需要额外注册其他类别?
A: 是的,除原有的第25类外,建议注册第16类(纸质礼盒)、第21类(内置小物件如徽章/贴纸),以及第35类(促销活动策划),此布局能确保从产品到营销物料的全链路